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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後,公路總局嚴格查驗遊覽車安全門狀況,自7月23日至今已稽查4786輛遊覽車並開罰46輛,引發遊覽車業者不滿,今赴交通部抗議,要求交通部發新聞稿澄清「遊覽車並非拼裝車」,並主張當時車輛出廠時已經過核可,交通部應撤銷火燒車後取締罰單。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出面接過陳情書,並於中午起與遊覽車業者進行長達3小時協商,會中業者砲聲隆隆,對公路總局提出不滿意見。黃運貴於會後表示,開罰46張罰單中,有12張為安全門無法打開而開罰,此部份無法撤銷罰單;但其餘34張為可以打開安全門,但門上有明鎖、暗鎖狀況,公路總局會先會同車輛安全檢驗中心查證,若車輛在原廠時就已加裝明鎖,則可能將撤銷罰單並改罰車體製造廠,直到車廠改善為止。不過,針對加裝暗鎖而被開罰狀況,是否可以撤銷罰單,公路總局則還要再討論。此外,黃運貴也說,已於會中向業者說明,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多次在立法院宣示,請外界不要以「拼裝車」來汙名化遊覽車,業者也已同意。至於遊覽車業者要求放寬車齡、清查遊覽車限制路線等訴求,公路總局也說,將向各相關單位討論後,一周內回覆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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